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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胜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高风险地区往来我区客货运输车辆和从业人员管控措施的通告

发布时间:Jan 13, 2021 | 作者:东胜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东胜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高风险地区往来我区客货运输车辆和从业人员管控措施的通告


鉴于当前国内北京市、辽宁省、黑龙江省、河北省等多地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新冠疫情交织叠加,疫情防控形势趋于紧张。为进一步强化“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管控措施,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园区、镇、街道和区直各有关部门对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特别是河北省石家庄市、邢台市)往来我区的运输车辆和从业人员要严格落实重点人员管控措施,按规范做好人员管控工作。

二、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及各园区、镇、街道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抓重点、补漏洞、强管理,加强对中高风险地区(特别是河北省石家庄市、邢台市)往来我区客货运输车辆和从业人员的精准管控,毫不放松抓好“外防输入”工作。

三、能源、工信、交通运输、公安交管、市场监管、商务等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疫情”的要求,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督促本行业、本领域内所属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经营主体切实落实好体温检测,行程码、健康码和核酸检测结果查验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四、全区各类住宿餐饮服务单位、国省干线沿线加油站、工矿企业(特别是煤矿)等经营主体要认真履行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对进出人员严格执行体温检测、行程码、健康码、核酸检测结果查验以及人员信息和承运货物流向的全程详细记录,并建立专门台账。如发现中高风险地区(特别是河北省石家庄市、邢台市)往来人员,要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同时,第一时间落实管控措施,并向区疾控部门和所在社区(村)报告。

五、中高风险地区(特别是河北省石家庄市、邢台市)往来东胜区的运输行业从业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如有发热、咳嗽、气促等呼吸道症状的,要立即向区疾控部门报告。

六、各园区、镇、街道和区直各有关部门要对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自治区、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推送的相关信息,切实做好中高风险地区(特别是河北省石家庄市、邢台市)往来我区人员的排查管控工作。接到推送信息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社会管控组要立即组织开展信息排查工作,确保在24小时内完成并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同时将排查结果通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医疗防控组。医疗防控组要在社会管控组的配合下,根据推送信息,开展核酸检测工作,确保在24小时之内完成人员采样、48小时内出具核酸检测结果。对核酸检测结果阴性人员,一律实行7天居家隔离,由所在社区实行一对一管控措施,密切做好健康监测等工作。对核酸检测结果阳性人员,及时转送定点医院进行医疗救治,同步开展病例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的追踪排查工作,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并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七、广大群众在坚持做好勤洗手、戴口罩、保持1米社交距离等个人防护措施的同时,如发现身边有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特别是河北省石家庄市、邢台市)往返我区人员,要及时向区疾控部门和所在社区(村)报告。


东胜区疾控中心:0477-2217812


东胜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月11日